福鼎新聞網訊(陳可希)為在網絡直播中“耍派頭”,男子誘騙身為網絡主播的“女朋友”向其轉賬用于“打賞”。日前,市法院審結該起詐騙案,依法判處被告人湯某海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,并處罰金二萬元。
2020年9月間,被告人湯某海與網絡主播小甲(化名)通過某語音直播平臺認識并建立網戀關系。獲取小甲的信任后,湯某海在網絡交流中,虛構其在江蘇省經營一家KTV娛樂會所,編造其因使用某平臺賬戶進行大筆資金流轉,賬戶內大量資金被凍結,造成會所經營困難、個人生活困難等謊言,先后多次以資金周轉為由騙取小甲錢款共計104325元。后湯某海將上述錢款充值到該語音直播平臺兌換成平臺元寶,用于購買虛擬禮物“打賞”網絡主播。小甲作為主播亦被其打賞禮物,并從平臺兌換領回現金總計30000元。2021年1月,湯某海被小甲親屬扭送到公安機關,湯某海及其親屬退還并補償小甲共計140000元,取得小甲的諒解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湯某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取隱瞞真相、虛構事實的方法,騙取他人錢款計74325元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結合其坦白、賠償被害人及取得諒解等情節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